昨天,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与其他方案相比,攻坚配套方案问责力度更大,3个月及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将问责县委书记。
为了在冬季争取更多的蓝天,省政府在冬防方案和应急预案修订的基础上,又针对秋冬季专门出台了冬防攻坚1 5配套方案,即《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及巡查执法、专项督察、预测预报、量化问责、宣传与信息公开5个配套专项方案。
巡查执法
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省环保厅将通过连续4个月的巡查执法,扎实推进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督导各市(区)认真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巡查内容包括《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今年铁腕治霾1 9方案中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联防联治等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同时,对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专项督察、第三季度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执法检查、涉气重点污染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并严肃查处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热点环境问题。
巡查执法对象以涉气企事业单位为主,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每轮巡查执法范围覆盖关中所有市、县、区(含各类开发区、高新区)。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对地方党委、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移交各市问责处理。
专项督察
广泛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
专项督察主要是以“督政”为主,针对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落实不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下降、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区),冬防期间空气质量同比恶化明显的县(区),以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问题较多的县(区)开展。
第一批专项督察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开展,第二批在2018年1月16日至3月31日开展,每批进驻时长10天。督察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成效、访现场”等形式开展工作,专门设立信访督办组,广泛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督办信访办理结果。
各督察组将形成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督察报告由督察组向被督察地党委、政府反馈,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由省督察办向被督察地所在市级党委、政府移交移送。
量化问责
纳入3类具体事项
《量化问责规定》主要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全省13个市(区)及122个县级行政区(含开发区、高新区)的乡(镇、街道办)以上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及市、县级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包括乡长、乡党委书记、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以及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纳入量化问责的具体事项有3类,一是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问题数量;二是2017年11月-2018年3月每月PM10、PM2.5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且不降反升,重污染天数不减反增;三是其他有关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三季度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17年11月-2018年3月期间被中省新闻媒体曝光以及被群众举报经查实的突出环境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问题数量。冬防期间,有3个月及以上PM10或PM2.5超标且同比不降反升,或重污染天数同比不减反增,县委书记将被问责。
问责处理的方式包括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及省管干部的,由省督察办报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移交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委组织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需追究责任的市、县管干部及其他人员,由省督察办移送相关市级党委、政府进行处理。
预测预报
重污染时每天2-4次会商和预报
冬防期间预警预报主要以关中地区为工作重点,适当兼顾陕北和陕南地区,通过全面加强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时监控和运维管理,整合环保、气象、发改等多部门数据,强化多层次预报预警与预报会商研判,提供及时准确的预报预警技术保障。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专人监控,并组织各市(区)监测站做好“飞行检查”和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同时,强化多层次预报预警与预报会商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各市区环境监测站预报会商,适时启动同西北区域省级环境监测站、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省级相关部门、省内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的会商研判。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每天定时发布72小时常规预报信息、168小时潜势预报信息。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污染过程和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会商和预报频次由1次/天增加到2—4次/天。
信息公开
提高攻坚行动透明度
为了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宣传、参与攻坚行动,我省将通过全面宣传攻坚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曝光违法环境问题及其整改情况,提高攻坚行动公开度和透明度,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公众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
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确定了5项重点工作。即大力宣传攻坚行动措施和成效、公开曝光行政不作为及违法排污典型问题、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积极做好科普宣传主动回应社会热点、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攻坚行动等。(记者 马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