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e袋洗”清洗双肩包,不料双肩包没洗干净,提手部分还被刮花。“洗坏了东西只给了个洗衣券,也根本不谈赔偿。”前日,记者联系到e袋洗市场部负责人,对方了解情况后表示将与周女士协调。昨日,e袋洗负责人表示,根据《北京市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同意赔偿周女士2000元。
皮包被刮花获赠20元洗衣券
11月24日,周女士吃东西时不慎将油滴到了自己的双肩包上,到公司后从e袋洗下单。“我可以说是一个老客户了,经常用e袋洗,一直也觉得洗得不错。”周女士说,在对方上门取包的时候她嘱咐包上滴了油,后来又电话嘱咐对方。
但是11月28日,双肩包被送回的时候她却发现原本的油渍只是几小滴,洗完之后却晕开来变成了小片。记者从周女士提供的前后对比照片看到,包上的油渍确实变大。“我给客服打电话,让我送回去再洗一次,我怎么能够信任这次就洗好呢?”不光如此,周女士仔细检查发现包的提手处有明显的刮花,拉链的装饰金属钉也脱落了。“提手是皮质的,能明显看出来应该是夹子的刮痕。”
周女士说她打电话和e袋洗索赔,结果对方只赠送了20元的洗衣券。“我三千多元买的包给洗坏了,就给20元的洗衣券?”记者从某购物网站上看到,这款双肩包售价确在3000元左右。
经协商 e袋洗赔偿2000元
前日下午,北京晨报联系到e袋洗市场部负责人,对方表示与消费者沟通后已初步了解此事,将尽快协商解决。
周女士根据《北京市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试行)》第二十六条“对于非保价服务的衣物,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凭证所标注的购物时间、价格实行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0%(不足按一年计),逐年递增,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购买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赔付额应当为购买价格的95%;购买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赔付额应当为购买价格的90%。不能出示购衣凭证的,可依据收件单上记录的品牌参考市场价,以折旧估价赔偿。未表明品牌、规格、新旧程度的按洗涤费用最高不超过20倍给予赔偿。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消费者索要,可减少30%的赔款”的这一规定,提出2000元赔偿要求。
昨日,e袋洗市场部负责人表示,已与周女士协商走赔偿流程,同意赔偿对方2000元,同时公司会收回该双肩包。
北京晨报热线新闻记者 康佳 消费者供图 线索: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