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红利)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围绕“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用、怎么管”等问题,对本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指标、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规定。
平时考核的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要求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工作成效、遵纪守法等情况,特别是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表现。
平时考核的指标依据考核内容、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后确定。结合公务员的共性要求和岗位特性要求,设置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根据公务员的一般性、普遍性要求制定,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出勤等方面情况;个性指标可根据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制定,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平时考核的程序包括个人工作纪实、领导审核评鉴、反馈考核结果三个环节。公务员以日、周或月为周期填写工作纪实,如实记录工作情况,并按周或月进行自我评价。公务员的直接领导根据公务员工作纪实和日常表现,结合所在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评价情况,按月或季度进行评鉴。单位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及时向被考核公务员反馈考核结果和改进提高的要求,督促公务员落实工作目标,改进工作作风。
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的参考。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平时考核结果为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一般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中产生。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平时考核结果为依据,通过对公务员日常表现、考核结果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培训、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补齐能力素质短板。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参考平时考核结果,将公务员近三年平时考核结果作为推荐提名、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
《通知》规定,本市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和推行平时考核制度,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或者在平时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公务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