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农村改厕过程中产品质量必须过硬才行,发现主要部件不合格的,将召回已使用产品,并依法依规追究供应商质量责任;情况严重的,生产厂家会被纳入“黑名单”,禁止进入安徽市场。12月4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已经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改厕工作,切实保障改厕质量水平。
材料不合格将被追责
今年下半年以来,安徽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近期督查、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农村改厕工作还存在着招标程序不规范、材料设备质量参差不齐、施工安装把关不严、验收管理不到位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省住建厅要求强化农村改厕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大对农村改厕工程的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力度。
从2017年12月20日开始,农村改厕使用的三格式化粪池、水箱(加压水桶)、厕具及主要管件等材料设备一律要进行招标。项目招标应在招标文件内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工期、材料设备质量、保修期等要求,综合考量质量、价格、技术、资信等各方面因素,不实行最低价中标,确保农村改厕使用的三格式化粪池、水箱(加压水桶)、厕具及主要管件等材料设备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同时,严控改厕材料设备质量,农村改厕选择的材料设备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质量鉴定报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抽样送检,由招标主体指定专人对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发现主要部件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设备供应,召回已使用产品,并依法依规追究供应商质量责任;情况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将生产厂家纳入“黑名单”,禁止进入安徽市场。
建设标准更严格
省住建厅还为农村改厕建设标准列出了详细的要求,比如池坑挖好后,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灌水入池;池坑底部应夯实后加铺垫层,防止化粪池沉降;化粪池顶覆土厚度应大于200mm,并采取硬化措施,维护口上平面应高于地坪100mm,防止雨水冲刷导致化粪池裸露和雨水倒灌;便器、水箱(加压水桶)安装应平正、牢固,便器下端应安装防臭装置和构造。
根据要求,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村管理人员和改厕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农村改厕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及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
改厕施工结束后,应由有关部门、乡镇人员逐户验收。验收工作分为资料查阅和现场考评两部分。资料查阅主要包括“一户一档”建立情况和网上信息录入情况。现场考评主要查验化粪池检查口、清掏口密封盖是否牢固;排气管安装是否合理;厕具、水桶是否方便可用等情况。同时,将农村改厕群众使用效果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考核验收。(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