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增长上线为12.5%,增长下线为3.5%。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包括中央在黔企业)均可参照指导线调整在岗职工工资水平。
根据指导意见,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当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按基准线确定。
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但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70%的企业,可按基准线至上线区间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对于经济效益较好,但其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应该低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对于经济效益大幅下降和亏损企业,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亏损严重且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其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记者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