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同志《在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讨论审议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文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省委书记、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巴音朝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吉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工作规则(讨论稿)》《吉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分工(讨论稿)》《吉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讨论稿)》《关于做好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关于监察体制改革中全省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巴音朝鲁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起政治责任,统筹推进好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走好改革试点第一步。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改革部署上来,全面落实赵乐际同志《在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党中央的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要坚决按照我省《实施方案》要求,把改革试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特别要聚焦人员转隶这个重中之重,切实做好人的工作,确保工作不断、待遇不变、队伍稳定。要严肃纪律要求,坚决把铁的纪律贯穿改革工作始终,确保改革工作风清气正。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强化组织领导,抓紧细化方案,加强调研督导和协调配合,确保顺利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省级领导陶治国、胡家福、马俊清、杨克勤,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洪军出席会议。(记者曹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