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开始试行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考核办法。今后,我省将建立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激励督促和过程管控机制,并将履约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动更多的签约项目尽快落地、竣工、投产。
据了解,考核工作每年进行1次,考核对象为各市人民政府,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报送、项目签约、项目履约情况3个方面。其中,每届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激励督促时限为3年,原则上3年内须实现项目竣工。为持续推进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率、竣工率指标,除纳入当年考核外,往后延续考核2年。
办法明确,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签约项目储备,争取在徽商大会期间报送和签约更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度高的优质项目;负责本辖区内签约项目的履约激励督促和过程管控工作,建立签约项目履约调度推进机制,并将集中签约项目纳入重大项目调度范围,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履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签约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实施,据实报送项目进度。(记者 鲍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