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日前出台《江西省大力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立足贫困地区实际,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滨湖地区、深山区,以村为单位筛查贫中之贫,确定了269个深度贫困村实施重点攻坚。
这次确定的深度贫困村,主要是根据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综合考虑贫困人口规模及脱贫难度等因素,以贫困发生率10%及以上、集体经济薄弱、无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较差为主要依据,按照乡镇核实上报、县级审查、设区市核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在各地现有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中确定的。这次确定的深度贫困村,赣州有167个、吉安市8个、上饶市9个、抚州市3个、九江市24个、萍乡市3个、宜春市55个。
我省将对深度贫困村加大扶贫投入和整合力度、项目布局倾斜力度、金融扶贫助推力度、生态扶贫实施力度、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政策兜底力度、社会帮扶鼓励力度。2018年至2020年,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部分脱贫攻坚新增投入,加大政策性扶贫融资力度,确保支持深度贫困村存量及增量扶贫资金和政策性融资达到1000万元;改进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支持深度贫困村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建设脱贫攻坚项目;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应整尽整力度,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村并全部按要求完成支出。
深度贫困村攻坚的重点包括大力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扶贫、民生保障扶贫等。政府发行的一般债券筹集资金和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深度贫困村实施提升工程项目,优先确保25户以上贫困村组完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任务,统筹实施生活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我省将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年度考核重点,实行最严格考核评估,严防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省派驻各市督察组将重点督察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常态化督察,对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围绕脱贫攻坚目标精准使用,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严惩。 (记者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