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以来,海南省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截至11月20日,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459件,援助受援人19662人次,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799人次,“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三大目标任务均如期全面完成。
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把“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事项。今年海南省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工作确立的主要任务是:办理案件不少于1.8万件,受援人数不少于1.8万人次,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不少于5.8万人次。一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督导小组,对全部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进行督导,确保为民办实事事项落到实处。
据了解,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是海南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今年以来,海南省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残疾人提供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认真办理困难群众在就业、就医、社保等领域的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例如,乐东黎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残疾人、低保户王某某请求法院判其弟王某安对其所住房屋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及相关反诉提供法律援助,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某安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受援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定安县法律援助处对文某等39名农民工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援助,促成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被告向39名农民工共支付了241850元的经济补偿金;白沙黎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符某某公交车上受伤害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受援人获得各项赔偿款共计21563.45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省共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19662人次,其中援助农民工6773人次,接待农民工来访咨询17615次,受理农民工申请案件6671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548.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