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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5年将建22万套安居房 满足五类人才住房需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12月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正式出台并开始实施。办法规定,由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认定的五类人才,可享受到人才安居政策。其中A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最高可补贴100万元,5年内按
原标题:5年将建22万套安居房 满足五类人才住房需求

12月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正式出台并开始实施。办法规定,由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认定的五类人才,可享受到人才安居政策。其中A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最高可补贴10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6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目的 满足百万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

据市房管局局长夏俊山介绍,人才安居是指由政府提供资金或优惠政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活动。西安人才安居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和完善与国际化大都市、“一带一路”创新中心的城市定位相适应的多层次人才安居保障体系,满足百万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展现西安招贤纳士、博揽群才的胸襟和诚意,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增强聚集人才的效益。

西安人才安居办法具有四大特点,一是保障覆盖面广,对五类层级人才全覆盖,只要符合安居条件,应保尽保;二是安居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选择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人才公寓、人才租赁房和单位人才房等多种安居方式;三是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采取财政投资新建、统购社会房源、长期租赁、商品房配建、单位自建等方式。四是建设标准高,秉持高起点、前瞻性设计,全配套、精装修、拎包入住。

方式 以货币化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人才。二是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人才。其中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本人及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或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我市的人才安居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供给、自主选择、配套完善、优质服务”的原则,主动适应各类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采取货币化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分层级、多渠道实施人才安居保障。鼓励人才选择货币化补贴的安居方式,在本市工作不满一年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首年原则上以货币化补贴为主。

标准 购房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实物配租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人才安居房租住,租金根据不同层级人才确定,包括政府人才公寓、人才公租房和用人单位自建人才安居房等。

货币化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购房补贴适用对象为A、B、C类人才,补贴标准为购房款的50%,补贴上限按人才层级分别为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租赁补贴适用对象为A、B、C、D类人才,补贴标准按人才层级分别为每月6500元、5000元、3500元、1000元,按季度核发,最高补贴5年。

实施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政策,既考虑解决人才安家购房的经济压力,又有灵活多样的补贴方式供人才选择,更加便利人才的工作生活。选择租赁补贴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时,还可以转化为购房补贴;享受货币化补贴的人才,在补贴期间进阶为更高层级人才的,其补贴标准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该办法适用于我市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参照执行。有条件的开发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在上述安居标准基础上,上浮实物配租及货币化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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