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监督,银川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银川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办法》,首次在全区实行“一把手”任前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等三项责任“打包”书面告知,前移责任监督关口,明确责任主体,早打“预防针”,严防责任面前犯“糊涂”。
《办法》抓住“关键少数”,明确责任主体。规定告知对象主要包括新任(转任)的银川市及县(市)区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职领导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领导等“一把手”。任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任期责任,严防新任“一把手”对新单位责任内容不清、责任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糊涂症”。(记者 徐佳敏 实习生 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