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对农村和城郊药店诊所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药店12556家,责令整改2749家、行政处罚3072家
12月7日,记者从辽宁省食药监局获悉,辽宁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药店诊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对不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有效降低了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结合我省实际,省食药监局重点整治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药店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购进、销售假劣药品;非法加工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药品,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等10项违法行为;整治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3项违法行为。
省食药监局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药店诊所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列入对各市年度工作考核指标。此项整治,省食药监局采用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行药品流通与稽查联合检查模式,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材料,涉及违反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问题,由药品流通部门依法查处,涉及违法问题,由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提升监管效能和查处力度。同时,根据对药店诊所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对上游药品批发企业延伸检查和核查,形成覆盖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诊所的全链条检查。
截至11月底,全省共检查药店12556家,责令整改2749家、行政处罚3072家,依法撤销217家药店的GSP证书,吊销1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检查诊所17993家,责令整改3641家、行政处罚4109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7家;罚没款合计302万元,立案查处3574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