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散发小广告作掩护入室盗窃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利用散发小广告作为掩护,犯罪嫌疑人陈某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四处入户盗窃。近日,海淀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某提起了公诉。检察官提醒称,临近年底市民应该提高警惕,晚上睡觉前切记关好门窗,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去年8月2日清晨5点,陈某来到海淀区清河某小区,以发小广告的身份作为掩护,乘坐电梯到顶楼开始发广告。之后他沿着楼梯往下走,中途看到哪家没有锁门,就偷偷溜进去,趁主人熟睡之际或出门晨练之时,将电脑、手机等贵重财物装入自己早已准备好的挎包中。正在作案时,陈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过民警调查,凭借着发小广告的身份掩护,陈某从2013年就开始溜门窃取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及现金。据陈某交代,在上述案件中,他均选择在清晨5点至8点作案,趁人们进入梦乡之际或是去晨练之时,利用居民疏忽忘记锁门的机会,溜门入室行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