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文化厅日前出台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我省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乡风文明水平明显提高。
《方案》提出了四大总体目标:一是农村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完善;二是农村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三是农村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取得突破;四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方案》要求加快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20年,实现全省80%以上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三级以上评估标准。加快建设集书报阅览、影视播放、应急广播、文体活动、电子商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五个一”建设标准:一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个文体广场、一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一套简易音响设备、一套应急广播系统(含山洪等灾害预警功能)。文体广场面积将不低于500平方米,还要配备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身边好人榜、公益广告牌、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全面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包括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加强对特殊群体等开展文化服务,分步推进全省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以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
《方案》表明,将有效增强农村公共文化发展活力。到2020年,在我省初步形成“一县一特色”“一乡一品牌”“一村一团队”的发展格局,基本实现每村至少建立一支人员比较稳定、经常开展活动的群众文艺团队。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每村不少于1名文化管理员(文化辅导员)。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大力营造有利于乡土人才成长的环境。(记者郁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