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明年元旦起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
12月11日印发的《海南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调整税收分成结构,把省级财力更多地下沉给市县,倒逼市县发展转型;各市县要“当好家、管好钱”,真正把财力用出效益,切实将更多的财力用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等方面。
据了解,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坚持了“财力下沉、统一规范、有效调控、均衡发展”四大基本原则,既契合中央精神,又与海南省经济发展转型、民生事业改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海南人民的福祉息息相关。
《方案》要求,要共同做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的准备工作。省财政厅要做好政策解读,与市县政府把账算细、算准;要与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紧密配合,做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确保2018年1月1日起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顺利施行。
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方案》明确市县政府要倍加珍惜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财力下沉的时机,切实提高管钱、用钱的能力与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坚决摆脱对房地产的发展路径依赖,树立为产业培育、转型发展而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推动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同时,《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都要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财政资金更多、更好用于“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六项整治”、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扶贫等民生事业,真正让广大群众有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更广大群众得到实惠。
此外,全省各级政府要将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加快形成绿色产业体系,始终做到保护与发展并举,以最好的资源吸引最好的投资,让绿水青山成为造福海南百姓的金山银山,形成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