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未来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园。图为江门市第一幼儿园。资料图片
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广东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98%以上和92%以上,各地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毛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5%以上。
省教育厅随后发布权威解读,全面分析如何破解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不足和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
●南方日报记者 姚瑶 通讯员 粤教宣
难题1
基础教育学位不足怎么破?
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
近年来,学龄人口进入了新的上升期,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明显不足,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相对滞后,中小学“大班额”现象突出,普惠性幼儿园学位紧张,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压力巨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与现有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凸显。
“预计未来3—5年广东省将会分别迎来适龄学生入园和入学的高峰期,解决城镇基础教育学位不足问题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意见》提出各地做好统筹谋划,科学计算学位需求缺口,编制学校布局建设规划,解决落实好教育用地等问题,加快学校校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学校如期建成交付使用。
例如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鼓励老城区采取高中学校外迁、初中学校利用高中学校校舍、小学学校利用初中学校校舍梯次补位的办法,扩大城区学校办学空间。
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形、生源有保障的乡镇或较大的村规划设置寄宿制学校,满足偏远地区学生的寄宿需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必须举办为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
要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不得通过规划审批。
难题2
优质资源覆盖面如何扩大?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
《意见》提出鼓励多元化办学,例如各地政府可通过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支持各地政府以出租闲置土地、校舍等方式参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各地政府合作举办公办性质的中小学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幼儿园、中小学校。
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以小学、初中为主体,组建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学区与集团,促进学区学校间优势互补。在办好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基础上,还可以探索建立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做好义务教育对口直升高中工作。
在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尽快建成覆盖全省中小学校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并推进优质教育数字资源在乡村中小学校(教学点)的深入应用。
针对备受关注的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意见》指出要研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标准,加强幼儿园保教指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机制。
难题3
教师素质怎么提升?
建设研训一体教师发展机构
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教师是关键。《意见》从足额配置教师资源和促进教师专业两方面进行改善。
在足额配置教师资源上,《意见》提出,实行教职员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教育教学规模和教师队伍结构要求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员编制,报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及时足额补充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着力解决总体超编但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
同时,探索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临时周转编制,对新设立的或满编超编的幼儿园、中小学确需补充教师的,优先使用临时周转编制予以保障。
在促进教师专业上,《意见》提出,鼓励各地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建设研训一体的教师发展机构。
广东将深入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名校长、名教师等领军人才和骨干教师培养。注重发现和培养一批进取意识和创新能力强、教改成果突出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形成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和合理的人才梯队。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