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这段时期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高层建筑、燃气、电气火灾的发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下称《方案》),2018年3月底前被列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防护期。
《方案》中提出,全省要分阶段部署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第一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物业服务、燃气等相关企业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对房屋市政工程、高层建筑、燃气站点、电气火灾等消防状况的自查自纠,并将这次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工程所在地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主管部门在1月中旬前组织对辖区内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高层建筑、燃气站点、电气火灾等消防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第二阶段从2018年春节至2018年3月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第一阶段检查发现的消防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隐患,以及春节后停产复工的特点,再次组织开展对房屋市政工程、高层建筑、燃气站点、电气火灾等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回头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而未整改的,采取“挂牌一批、约谈一批、曝光一批”的措施,严格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期间,省住建厅将组织对部分重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冬春两季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我省房屋市政工程用火、用电增加,城市用电、用气增幅较大,火灾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
省住建厅要求全面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在火灾防控重点工作期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该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措施,重点抓好今年年底前、明年春节后这两段时期,省外进粤企业、本省跨地区经营这两类企业的火灾防控工作。(记者/冯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