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海南省出台《海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口如期同步小康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确保如期完成全省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海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落实、重在乡村的管理体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并举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以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为抓手,以补短板为突破口,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为组织保障,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集中力量攻关,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口如期同步小康。
《方案》强调,要落实省级责任,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解决深度贫困问题。落实省负总责工作机制。对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问题,落实领导和主管责任,统筹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集中力量解决海南省深度贫困问题。
同时,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8—2020 年新增的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即超出《海南省农村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中预计年度投入的增量资金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在符合“多规合一”、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此外,还要充分利用政策性贷款优势,加大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政策性贷款投放力度,增长幅度应明显高于其他市县。(记者原中倩 通讯员阴若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