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出台电信资费行为规范 不得强制套餐,应该明码标价
15日,记者从省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日前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电信资费行为规范。今后,电信业务经营者制定新的电信资费方案的,应当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用户,并采取相应措施。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许伟表示,针对当前社会反映的电信资费套餐过多、过乱等问题,我省明确要求电信资费方案应当科学合理、简单清晰、简化结构、减少数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选择公示牌、网站、多媒体终端等多种方式为用户提供免费查询服务,确保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不得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提供服务并收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服务内容或者收费标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至少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并保存用户的确认凭据。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7种违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将依法查处。 (吉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