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衢州市经信委获悉,今年12月28日起施行的《市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有重大调整,工业产业和项目准入条件负面清单同时出炉。
2005年,衢州在浙江率先实施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制度,并先后在2012年、2014年两次作出修改。今年,市政府根据发展新时代新要求,再次修改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此次调整突出绿色发展、效益导向和高效服务原则,按照建设衢州“大花园”、亩产论英雄、“最多跑一次”改革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
市区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制度主要面向柯城区、衢江区、集聚区、巨化的所有落地工业项目,包括新建、技改项目及以租赁、拍卖、并购、变更、转让等方式取得的新建项目或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的项目,以及全市所有光伏电站项目,上述项目必须经过市决策咨询服务程序。
市区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制度的职责是:把好项目布局、项目质量、绿色制造、投资效益和综合评判等五个环节,重点突出生态底线和投资效益,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加强环保安全节能管控,对不符合市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环保和安全问题不能解决的项目、能耗水平达不到准入标准或本区域难以平衡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市区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制度作出调整后,市区产业布局和工业项目准入条件负面清单也随之出炉,包括:
产业布局原则。明确市区产业布局重点,严格控制在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工业功能区以外的非工业区新布局工业项目,严禁非化工园区布局化工类项目。
项目准入条件。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绿色发展导向,优先支持符合市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项目,原则上不新引进使用燃煤及其它重污染燃料的项目,严格禁止和控制存在环保安全风险、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和低劣产业项目入园,新建项目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原则上要低于省相关指标。
投入产出标准。供地项目投入产出、亩均税收额等指标必须达到省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