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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安徽推进开发区优化整合 原则上实行“一县(市、区)一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我省将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

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我省将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其中提到,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与行政区合并或合署办公,实行“城区合一、县区合一、镇区合一”。

根据部署,整合工作将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开发区整合以县(市、区)为基本区域,原则上实行“一县(市、区)一区”。

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

全省开发区优化整合范围为:国家级、省级(含筹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含进口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A型和B型保税物流中心),以及省政府明确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

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支持国家级开发区跨县(市、区)整合、托管开发区,被整合开发区应突出主业、形成特色园区,被整合开发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经济统计数据,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

确定开发区名称统一范式

整合后的开发区,名称统一调整为:安徽+所在县(市)名+开发区种类名或安徽+所在市+区名+开发区种类名,如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或安徽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原有的国家级开发区,以国务院批准的名称为准。纳入开发区管理的,依据国务院规划批准设立的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和南北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的名称,可暂时不变。确有需要体现开发区特色的,可经省政府批准可加挂牌子。

鼓励开发区管理机构与行政区合并或合署办公

在开发区管理体制上,通知提出,要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与行政区合并或合署办公,实行“城区合一、县区合一、镇区合一”。鼓励开发区引进公司制管理模式,或引入专业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建设管理水平。(记者 彭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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