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明年全面展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将从2018年1月至12月在全省各地全面展开污染源普查工作。
此次普查的对象为贵州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旨在摸清我省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各个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其中,工业污染源的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普查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普查期间,将对全省产业园区,含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工业园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记者 王鲁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