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陕西 » 正文

全球报道:西安市民家中供热温度不达标咋退费?看这里就清楚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如果进入小区的温度达标而家里不达标,由物业调试温度  如果进入小区的温度不达标,业主、物业、热力公司一起测温,确定退费天数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经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表决通过,报省人大
原标题:西安市民家中供热温度不达标咋退费?看这里就清楚了

如果进入小区的温度达标而家里不达标,由物业调试温度

如果进入小区的温度不达标,业主、物业、热力公司一起测温,确定退费天数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经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表决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供热的问题备受西安市民关注,昨日,多位市民询问如何退费。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一直知道温度不达标可以退费,但还没退过。我想知道,如果温度低,是由谁来测量家里温度的?退费的程序是什么,目前有没有可以参考的法规?”赵女士打进华商报热线029-88880000询问。

对此,西安市热力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刘女士表示,目前西安执行的是《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这个条例是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这个条例里明确规定:由于供热企业的原因,造成室内供热温度低于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对于采暖期内室内温度没有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天数,供热企业或者热交换站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未达标天数,向用户核退用热费,并按照供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我们也关注到了新的条例,新条例对于温度的规定更加细化,供热企业和市民都更容易判定,操作起来也更加方便了。”刘女士说道。

刘女士说,如果市民觉得家里的热度不达标,可以先向物业反映,由物业查看热力公司到小区温度是否达标,如果热力公司的温度是达标的,那么就是小区内循环的问题,由物业来帮助居民调试温度。如果是热力公司进入小区的温度不达标,那么影响的一般是整个小区的温度,这个时候,由业主、物业、热力公司三方一起测温,并确定温度不达标的天数,再对业主进行退费。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