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红河屏边农贸市场
德宏宣传现场
今年以来,云南省主渠道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省盐改实施方案,始终把保障全省食盐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切实抓好食盐储备,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盐业市场维护工作,确保了全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深入学习政策,积极面对盐改
为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更好的以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做大做强做优云南盐业,促进云南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批准,云南能投将昆明盐矿、普洱制盐分公司、一平浪盐矿、乔后盐矿、14个营销分公司和25个碘盐配送中心等与原盐业务相关的资产、人员、债权、债务整体划转成立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司主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凭借云南省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努力实现“服务云南、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战略目标。盐改以来,云南盐业公司积极探索盐企之间产销联盟、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谋发展。在营销网络布局上,在优化覆盖全省的营销渠道的基础上,已初步建立面向全国的营销网络;在渠道建设方面,在加强滇、黔、桂、川盐企之间合作的同时,加快了向全国性大型商超、流通渠道、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市场开拓步伐;在品牌建设上,云南盐业加大品牌宣传推广投入,构建“云盐”、“白象牌”、“白象家园”、“厨工夫”等系列品牌矩阵,不断完善和丰富产品线,把“原生态、无污染、高品质”的云盐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如今,云南盐业的产品已通过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商超,京东商城、邮乐网等线上线下渠道走进了全国人民的餐桌。在刚刚闭幕的2017阿斯塔纳世博会上,云南盐业公司作为世博会中国美食与文化馆指定产品,荣获参与2017阿斯塔纳世博会“优秀企业奖”。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云南盐业公司以保障全省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为己任,不断提升质量意识,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检验手段,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一是加强食盐质量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150余人次的质量意识、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食盐安全、质量大检查,确保了产品质量万无一失。二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质量全过程管理,严把新产品研发设计关、原料采购关、检验入库关,签订食盐安全责任状,将食盐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分解到个人。三是加强实验室能力和质量检测人员的能力建设。组织质检人员参加全国井矿盐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组织的质量检测培训。同时,质检基础设施和条件得到不断优化提升。四是加强产品标准管理和食盐质量检测。加强各批次食盐质量检测,加大产品抽检频次,委托国家井矿盐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云南省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进行产品质量抽检100余批次,全部检验合格。五是大力实施强化品牌、提升品质、增加品种战略。该公司的高原深井盐系列产品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审通过,颁发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PEOP)证书,成为全国盐行业第一个获得PEOP证书的食盐产品。六是建立食盐质量追溯体系。按照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启动了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的建设,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抓好食盐储备,保障食盐供应安全
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省级储备食盐管理实施方案》对食盐储备的管理要求,云南盐业公司在全省大中城市、边远贫困和边疆民族地区设立16个省级食盐储备库,实施完毕2.5万吨的省级食盐储备任务。严格对省级储备盐实行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按时轮换,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做到“以运保储、以储保销”,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储备,完成全省共133个点建立企业社会责任食盐储备2.5万吨的任务。目前,全省各地食盐储备充裕,未发生市场供应断货现象。
为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人口能够吃得上、吃得到合格碘盐,云南盐业公司根据盐业主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边远贫困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的碘盐保障供应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村用盐信息的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收集各个地区的用盐需求。二是进一步提高终端配送能力。加强与全省代转批、经销商协同,在全省每个县配置专人负责区域市场维护与跟踪,确保每个县、乡、村食盐的稳定供应。三是加强与邮政在物流、配送、仓储合作,提高供应保障能力,目前已与全省677个邮政网点联合开展食盐配送业务,确保覆盖全省。
加强工业用盐管理,积极做好稳定市场工作
在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同时,公司加强工业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产品的销售管理,一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调研掌握全省各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含有工业盐废渣余料、副产工业盐的相关情况,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二是做好工业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售前审核,从源头上防止工业盐非预期使用,对售出工业盐的流向、用途进行跟踪和监督,严防其流入食盐市场。三是严格执行工业用盐产品标识要求,对非食用盐产品在外包装上均明确标注“工业用盐”或“非食用盐”字样,防止人民群众将工业盐当作食用盐误用,有效防范不法分子以假乱真、制假贩假。
今年,是盐改过渡期的第一年,云南盐业公司还承担着市场维护管理的任务。为确保全省食盐供应安全,公司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加强食盐流通、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积极配合盐政执法机构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截止到9月底,公司出动人员27636人次,出动车辆6317台次协同工作,进村4210个,进店57723家,进户15839户。全省盐政部门已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438件,没收违法盐产品412.05吨,其中: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12件,为维护全省盐业市场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下一步,云南盐业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盐改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努力克服困难,以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进一步贯彻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加强生产全过程控制,严把产品质量关,牢牢守住食盐安全的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云南省盐业市场稳定,保障云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