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税局稽查局2016年10月对宁夏京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税务稽查,查实该公司存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非应税项目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行为。
检查人员通过对相关账务及凭证资料的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接受虚开的1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18399.13元,购进货物用于企业非生产用办公楼抵扣进项税额18506.66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规定,对该企业做出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236905.79元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该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30000元罚款。(记者 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