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明年提至1200元
12月21日,省人社厅对外发布消息,自2018年开始,扩大我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提前发放时间。其中,发放标准从每人800元提高到每人1200元。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相关人士介绍,从2018年开始,我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扩大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发放标准从每人800元提高到每人1200元,涨幅达50%。发放时间从毕业生离校前发放,提前到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发放,切实减轻其在求职中的经济压力。
省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范围、标准、时间和工作要求,按相同标准执行。
在每个毕业学年开始后,各高校以学籍归属为原则,接受毕业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用款计划和补助资金审核确认情况。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高校,由高校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