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假驾照显示"注销" 司机对交警大呼:不会哟,我5000元买的 - 封面新闻
12月22日,冬至。根据传统习俗,应该是全家团圆吃羊肉汤的日子,但驾驶员张某怕是没有心情吃了——当天下午,因为使用假驾驶证,他在乐雅高速东岳收费站被查获,面临最高罚款5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当天下午2时许,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民警孙兵、穆俊波,正在乐雅高速公路东岳站执勤。此时,一辆银色面包车开过来问路,民警在按例检查该车证件时却发现了问题。在驾驶员张某出示的驾驶证上,不仅防伪标志缺失,字体也不符合规范。
经系统查询,张某的驾驶证显示状态为“注销”。得知这个结果,张某大呼:“不会哟!我可是花了5000多元办的”。张某称,2003年时他因双实线掉头被处罚,但自己一直没去处理,等到2012年去处理时,却被告知要缴纳罚金和滞纳金总共2万多元。
“觉得太高了,就没有处理。”张某称,想重新考个驾驶证,却被告知这种情况不能重考。于是,他便另辟蹊径,2015年11月花了5500元,找人“弄”了一个驾驶证,并一直使用到现在。没想到当天去东岳谈完生意,正准备回家过节,路上就被查了。
据高速交警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将受到2000至5000元罚款和拘留0-15日的处罚。如此一来,张某不仅不能安心的和家人过节,还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