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设立重庆特派办员办事处
工作范围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和广西等6省区市
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成立会议在渝北区举行。该办成立后,主要承担对工作范围内国税地税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等精神,按照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由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等,近日,根据中央编办批复,国家税务总局继设立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之后,分别设立驻广州、重庆特派办。其中广州特派办的工作范围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和深圳等5省(市);重庆特派办的工作范围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和广西等6省(市、自治区)。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表示,广州、重庆特派办的成立,适应了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税收管理服务集约化、高效化的趋势性规律,有利于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办税环境。(记者 杨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