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除抢修抢险等涉土作业一律停止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受静稳天气影响,12月22日0时至9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处于重度污染水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从12月22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经市环保、气象部门及专家联合会商认为:22日空气质量将达到重度污染水平;23日0时起,受弱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预计23日空气质量为轻度—中度污染水平。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健康防护措施,包括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指导市民按照污染等级合理使用专用防护口罩,对空气净化器使用进行规范明确;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第一梯队的医院名单。
建议公众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强制性措施包括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禁行,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此外,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和单位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