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安徽 » 正文

全球报道:黄山市入选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公布了北京等10个城市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名单,黄山市成为我省唯一入选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试点城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普查和建档挂牌,创新合理
原标题: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有法可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公布了北京等10个城市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名单,黄山市成为我省唯一入选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试点城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普查和建档挂牌,创新合理利用路径。通过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研究提出破解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问题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功能,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

徽州古建筑在我国建筑史上独树一帜,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12月20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的决议,使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具有操作性更强的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对古建筑保护实行名录管理,实行古建筑保护责任人制度;可通过合法流转取得古民居所有权或使用权,通过多种有利于保护的方式合理利用古建筑;古建筑应当原地保护,迁移保护需按规定报批,维修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凡古建筑被开辟为经营场所的提取不低于10%的经营收入,用于古建筑的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