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四川海南反馈意见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张文、寇江泽、闫旭)中央第五、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2月22日、23日分别向四川省、海南省进行督察反馈。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立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初步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把发展重点放到提升质量和效益上,经济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变。截至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8966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9473家,立案处罚2268家,罚款4935万元,立案侦查72件,拘留48人,约谈1294人,问责1293人。督察指出,四川还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长江部分支流水环境形势严峻、部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等问题。
督察认为,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针对长期以来海岸带无序开发带来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截至10月底,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已基本办结1792件,责令整改1718家,立案处罚529家,罚款3868万元,立案侦查19起,拘留49人,约谈392人,问责291人。督察指出,海南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虽有所改善,但还存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常常流于形式,缺乏严肃性、科学性;海域岸线自然生态和风貌破坏明显、部分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督察强调,四川、海南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