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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财经报道:诸大建!别一棍子打死共享经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5  来源:环球网
核心提示: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共享单车甚至共享经济的负面新闻涌出来不少。除了怀疑摩拜、ofo押金有问题的,报道矛头还指向大量以共享为概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共享单车甚至共享经济的负面新闻涌出来不少。除了怀疑摩拜、ofo押金有问题的,报道矛头还指向大量以共享为概念的企业宣布倒闭,似乎共享经济已接近尾声。

笔者以为,这种判断是错误的。下这种判断的人根本没搞清楚什么是共享经济。现在的共享企业倒闭潮,不是共享经济的失败,而是资本盲目跟风的失败。共享经济是在不断成长中、发展前景越来越好的经济,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现在只是在曙光初露的时候遇到一些阻力。资本炒家跟风与共享经济完全是两个概念。

以共享经济的主流共享单车为例。共享单车是重资产,企业投放的自行车一定要足够多才能有竞争力。现在确实有不少企业倒闭,但这些企业都是后来进入市场的,也就铺几百几千辆车,基本缺乏技术创新,资本也跟不上,破产是迟早的事。反观行业内的领头羊,它们入市早,技术不断翻新,真正有眼光的资本自然不会错过。再过两年,能提供技术含量高、耐用性强车辆的企业,还会进一步脱颖而出,甩开其他竞争者。所以说,共享企业纷纷倒闭,跟共享经济无关,而是企业自身的问题。

至于共享篮球、共享雨伞等形形色色的昙花一现,则充分说明并不是所有的共享都是对的。共享的产品一定要有耐用性,有一定成本,不能太廉价。打着共享经济名义冒上来的“伪共享”都会被大浪淘沙。

也有人说,共享经济是要盘活现有资源,而不是创造资源增量。现在的共享经济基本都是“伪共享”,所以最终都要完蛋。笔者以为,美国的优步、爱彼迎或许最初符合这种特征,但这种C2C模式只是共享经济的一种,而非全部。共享经济的本质不是闲置资源的共享,而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不求拥有但求服务。拥有者是个人还是企业,不是主要的。拥有者是个人,那就是C2C,拥有者是商家,那就是B2C。就像中国的单车企业,它们不卖自行车而是卖服务。这才是中国的创新,是模式的创新。共享单车被外国人说成“新四大发明”之一,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因此,我们以美国模式为参照,说中国的共享是“伪共享”是没道理的。

恰恰,C2C模式会面临更大挑战。因为提供服务的都是个人,要独自面对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考验。欧盟就认为,优步还是出租车,所以要像对待出租车那样进行严格管理。我们的网约车也是如此。他们走的是美国模式,但走偏了。优步原本是将闲置的私家车资源盘活,提供一些共享服务。但我们的网约车现在都变成专职的了,所以要对车辆、司机、驾照等进行规范。美欧也都有类似现象,所以也都在管,而且管得很严。

总之,在一哄而上的热闹之后,有一些企业倒闭,然后合规、能够不断创新的留下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倒闭只与企业有关,赖不上模式,更不要因为中国模式不同于别国,就把共享经济一棍子打死。(作者是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智库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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