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宁夏民政厅获悉,凡于2008年至2016年在宁夏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职业水平证书(中级),并于今年12月30日前在自治区民政厅完成登记的人员,可申请领取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自治区近日下发《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人才项目及专项资金支持方案》,下达项目资金64.8万元,用于奖励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根据规定,符合条件者须在2018年1月31日前,到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申领。
据统计,目前我区共有1150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868人、社会工作师282人。他们分布在福利机构、社区、学校等领域,通过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在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社会问题、助人自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 张文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