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北京 » 正文

全球报道:转入西城区仅限小学3至5年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刘婧郑颖)西城朝阳两区日前相继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的相关规定。根据西城区发布的“2017至2018年度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西城区转入仅限小学3至5年级,小学、
原标题:转入西城区仅限小学3至5年级

本报讯(记者 刘婧 郑颖)西城朝阳两区日前相继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的相关规定。根据西城区发布的“2017至2018年度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西城区转入仅限小学3至5年级,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与去年相比,今年一些具体规定上要求更细,其中,这次安排明确规定:“转入仅限小学3至5年级;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相比之前规定所提到的“户籍所在学区学位不足的,将在其他学区安排就读学校”,这次规定则明确进行界定:目前西城区学位不足的学区包括德胜学区3至5年级、陶白学区3至4年级、西长安街学区5年级、月坛学区3至5年级、广牛学区5年级,以上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从外区转入需在相邻及相近学区协调就读学校。

此外,转学总体要求和往年基本一致。从本市外区转入西城时,需同时具备“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内有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的条件。外省市转入时,如果为个人居民户口,也须具备与“本市外区转入”同样条件;单位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以及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登记时间为2018年1月14 日至17日。

日前,朝阳区也发布了新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其中规定,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新户籍所在地或变更后的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需要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且已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朝阳区转学申请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至1月25日,办理转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表》或学籍证明(须注明全国学籍号)、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等。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