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辽宁 » 正文

全球报道:大连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社会保险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记者12月26日从大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新近出台的《关于印发大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连市人社部门制定了就业困难人
原标题:9类人员享受补贴最长期限为3年

记者12月26日从大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新近出台的《关于印发大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连市人社部门制定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明确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程序,及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公益性岗位补贴3项政策的具体申报流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意愿,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推荐、创业培训与指导等专业化的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市场化就业。

对于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申报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0%。其中,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等9类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余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时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补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将重点安置零就业家庭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该项政策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金额的100%,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