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家统计局网站26日发布《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首次公布了2016年度各省份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前7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福建、浙江、上海、重庆、海南、湖北。
根据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我国将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其中,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2017年8月,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了首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综合评价各地区绿色发展总体状况。
从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来看,公众满意程度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西藏、贵州、海南、福建、重庆。
从构成绿色发展指数的6项分类指数结果来看,资源利用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福建、江苏、吉林、湖北、浙江;环境治理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山东;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海南、西藏、福建、广西、云南;生态保护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重庆、云南、四川、西藏、福建;增长质量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绿色生活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上海、江苏、山西、浙江。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年度评价,对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地方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年度评价结果作为督促和引导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对于推动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