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切实做到解民忧、暖民心、系民情。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强化责任、精心安排,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落实好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帮助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困难群众、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扎实做好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去产能困难职工等帮扶救助工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加大对空巢老人和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清底数、抓紧清欠,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持续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二、切实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节日产品需求。结合我省地域辽阔、群众居住分散、冬季寒冷时长等实际情况,发挥市场机制调节和行政监管手段作用,统筹保证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农副产品市场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加强对医疗、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等的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规范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鼓励运用“互联网+”模式,在使用知名大型电商平台的同时,要积极培育和有效使用我省自建网上营销平台推动省内特色节日产品、绿色食品等销售流转。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走访慰问、开展扶贫、探亲访友等时机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集中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优秀文艺作品,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赏冰乐雪”等主题文化惠民活动,组织文化文艺小分队赴贫困县、乡开展文化活动,举办非遗、民俗等传统文化节目展演,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净化节日文化市场。丰富旅游产品,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倡导文明旅游,提升旅游品质和旅游体验。
四、扎实做好春运工作,保证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发挥春运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安排好春运各项任务,增加运力供给,加强铁路、公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的衔接配合,确保群众走得了、走得好。切实提高春运服务质量,加强客流监测和信息发布,优化售票组织、拓展互联网售票渠道,改进务工人员、学生等群体购票、乘车服务。针对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春运期间天气信息发布及预警,遭遇极端天气、复杂气候情况时要及时、科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强化春运安全工作,深入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冬季道路交通事故。
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车站地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老旧住宅、出租房屋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流感、H7N9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降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讨薪讨债、医疗纠纷、投资融资、转业安置、校园管理等引发的矛盾,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严密落实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措施,集中开展治安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加大黑恶势力打击力度,整治农村治安混乱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深入排查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涉恐安全隐患,严防暴恐案事件。
七、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构建良好社风家风。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加强党内激励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战士和退役人员中的困难人员、烈军属等活动。关心关爱工作在生产一线和节日值班值守的干部职工,切实安排保障好他们的生活。
八、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明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分类值班制度,确保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值班带班人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随时接听,遇有较大以上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协调联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公安、消防、医院、银行、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和“市长热线”、“旅游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热线电话,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严格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适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