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江西省举行加强法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法治建设的思路和举措。
为发展拧紧法治“发条”
如何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克勤介绍,全省法院将围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完善破产、金融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妥善审理承包地“三权”分置中发生的纠纷,积极为我省企业参与境外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等提供司法保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创新江西建设;围绕赣江新区建设、九江沿江开放开发、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等重大部署,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案件,着力保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将围绕“一带一路”、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以及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等重要部署,依法惩治危害投资安全、侵害知识产权等犯罪,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新型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让法治更惠民
政法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国强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以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改革创新,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户籍、出入境、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行业管理等为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设“全省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优化办事方式、提高办事效率。2018年5月前全省所有设区市完成新能源汽车号牌应用推广工作。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涛表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整合职能和资源,不断健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协调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晒出普法责任清单、实行普法工作年报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措施,把普法融入国家机关执法与司法、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
为绿水青山提供法治保障
夏克勤介绍,全省法院将充分运用环境资源审判这个“法宝”,助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逐步实现涉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实现裁判尺度统一和审判业务能力专业化;推动建立“1个高院、12个中院、20个集中管辖基层院”格局,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省覆盖;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金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及时受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的审理力度,体现公益诉讼的警示功能,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生态检察”是我省检察机关一张金字招牌。李智介绍,我省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通过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检察内外联动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深挖细查其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进一步提高司法执法质效
夏克勤介绍,全省法院将严格员额法官准入关,确保把优秀法官遴选到一线办案岗位上;建立健全与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权约束机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不断深化“收转发E中心”平台建设,完善“法官E助手”“群众E服务”功能,打造智慧法院,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李智表示,全省检察系统将继续做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精装修”,着力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
全省公安机关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一案一码”执法办案管理监督系统,实现从接警、派警、处警到立案、办案、结案的全封闭网上监督运行,做到每项活动、每个环节都规范运行。省司法厅将按照中央确定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及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和监狱、戒毒等方面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顶层设计和司法部配套出台的制度创新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改革。 (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