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湖南 » 正文

全球报道:湖南!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元旦实施 航道内禁止商业经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文

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文伟介绍,湖南现有通航河流373条,航道里程11968公里,居全国第三位,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压力大。目前,我省仍在实施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水上交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找不到法律依据。

明年即将实施的《条例》共8章45条,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责、交通运输船舶和船员管理、渡口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事故救助和调查处理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如《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禁止在航道内从事水上餐饮、漂流、游乐等经营活动。违反该条款的,根据《条例》第四十三条,将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对强化我省水上交通安全执法行为,严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邓晶? 通讯员 杨红伟)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