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海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反馈意见
5县(市)达国家规定有关认定标准
12月28日上午,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海南省万宁、定安、临高、乐东、陵水等5个县(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情况进行反馈。根据督导检查结果,5个县(市)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副省长王路代表省政府对督导组的工作表示感谢,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及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加强督导,巩固提升,按照督导检查组的反馈意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确保按时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