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我市禁止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和市教育局《西宁市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12月28日,市教育局组织四区三县教育局负责人和局属学校校长召开禁止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全面打响2018年寒假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2018年寒假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我市将重点整治以下六种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一)在住宅内或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二)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学科类教学并从中获利的。(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四)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其他在职教师到校外办学机构兼课并从中获利的。(五)利用工作之便从事与课外辅导相关活动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六)经查实的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辅导)行为。整治范围是:西宁市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等)在编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在职人员。根据安排,本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12月28日开始,到2018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3日)。学校要多举措加强师德教育;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二)查找问题阶段(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6日)。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投诉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治理有偿家教行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个人自查、内部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找在职教师从事或参与各种形式有偿补课的行为,准确掌握本校有无参与或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的信息。(三)集中整改阶段(2018年1月10日—2月28日)。各学校于放假前与全体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制定预防有偿家教的措施;对信访投诉反映较多的教师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必须立即整改,不属实的要做好解释。(四)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
据了解,市教育局近年来多措并举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成效显著:一是建章立制规范从教行为。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三是依规严查有偿家教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组织多次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依规严肃处理。在评优、评先、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让全体教师对底线存有敬畏之心。明确校长作为整治教师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家教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家教行为;一旦出现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等师德问题的,在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中,对学校及校长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以来,共通报3人,取消年度评优、职称评审资格2人,较好地发挥了警示作用。四是加强教师入职思想教育。五是畅通市民举报投诉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公布有偿家教举报投诉电话,对广大市民及家长、学生关于有偿家教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回应,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果,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在本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中,广大市民及家长、学生可通过公开投诉电话和网络渠道,及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线索。举报电话:4393017或4393114—2;网络投诉:登录“西宁教育网—局长信箱”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