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5类33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331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样品分别是:银川德胜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猪蹄,复检结论显示,酸性橙Ⅱ检测值为4.1m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银川德胜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猪耳朵,复检结论显示,酸性橙Ⅱ检测值为1.5m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固原科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00%小磨香油(芝麻香油),苯并(a)芘检测值为29μg/kg,标准指标为≤10μg/kg;宁夏吴忠市国军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亚麻籽油,复检结论显示,过氧化值检测值为0.28g/100g,标准指标为≤0.25g/100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立即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记者 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