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南昌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市大桥管理处食堂负责人万菲违规“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7年6月至10月,万菲先后9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2900元。2017年12月,市城管委党委给予万菲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市大桥管理处副处长程海兵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民警陈雨违规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7年7月11日下午,陈雨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幼儿园接其小孩回家。2017年7月28日,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党委给予陈雨党内警告处分。
新建区石埠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治超员罗小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6年7月至8月,罗小毛在新建区石埠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工作期间,收受中介缪某某高档香烟、食品,折合人民币2000元。2017年10月,市公路局给予罗小毛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南昌画院党支部书记陆蔚违规接待问题。经查,2014年2月,在陆蔚安排下,南昌画院公款购买水果7000余元用于接待,事后以其他名义报销。2017年3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给予陆蔚党内警告处分,水果购买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通报强调,当前尤其要紧盯十九大后首个元旦、春节这个重要节点,保持严纠严治的高压态势,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刘洋 记者 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