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起,全国13省区市将启动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这是记者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的。
这13个省区市分别是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宁夏。根据最高检的部署,试点期间,上述地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要统一集中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办理。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也可主动开展试点。
“捕、诉、监、防”一体化是最高检近年来着力推进的新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这种工作模式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 打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壁垒,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四项检察职能统归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由同一承办人跟进同一案件的全程,进而最大限度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