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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青海省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决定2018年至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现全省稳岗补贴政策“两个全覆盖”的行动目标
原标题:我省开展失业保险 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决定2018年至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现全省稳岗补贴政策“两个全覆盖”的行动目标,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去产能任务较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和企业,从2018年起将稳岗补贴的标准由50%提高到70%。

此次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做好稳岗补贴工作,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实施 “两个全覆盖”,是全省范围内政策的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全覆盖,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稳岗补贴扶持力度。对补缴上年度欠费的企业,补缴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稳岗补贴;对积极补缴以往年度欠费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2015年实施补贴政策以来的稳岗补贴;对上年度新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缴费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按实际缴费享受稳岗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细化稳岗补贴申报审核流程,按照企业参保地社保局初审,市(州)级人社行政部门复审,省社保服务局再复审的流程审核,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基金安全发力。强化信息公示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各地人社部门的门户网站分别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本着“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则,充分依托“互联网+人社”,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实现补贴资金申请、审批、公示、发放业务的全程信息化,由“群众跑腿”变为“信息跑路”。

通知还明确,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28部门关于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通知的要求,各地要严把审核关,不得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发放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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