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九江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中心城区(不含柴桑区)住房限购政策延长3个月,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
为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九江市去年经过充分酝酿,决定在中心城区实行住房限购政策,限购时间自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住房限购政策到期后,该市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决定将中心城区住房限购政策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
该市户籍购房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含住宅性质公寓);非本市户籍购房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1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在限购区无住房的(限购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记者何深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