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1月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文,再次提高我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3150元,变为年人均不低于3210元,高于2017年我省扶贫标准(3208元),全面实现了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
据悉,为扎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工作,我省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有序开展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兜底范围。经全省民政、扶贫部门联合识别认定,2017年全省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农村低保家庭人员、特困人员的总数为171.8万人,比2016年年底增加91.8万人。去年全省共有40.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纳入农村低保、7.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范围,全省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兜底作用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省持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其中,去年全省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32元提高到142元,惠及320万农村低保对象。此次,随着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部分地区又根据地方财力状况上调了补助水平。此外,我省去年也进一步提高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定为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年人均提高595元,惠及全省50万农村特困人员。
据介绍,省民政厅去年抽调173名工作人员,组成18个调研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基层民政工作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实地走访民政服务机构3343家,走访困难群众2958户,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贫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