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制定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着力为企业家服务措施》。
一、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纵深发展,进一步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宽松便利、放心满意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一)扩大“互联网 政务服务”范围,提高注册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
(二)全面深化“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配合市审批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建立涉企证照改革目录管理机制,加强对营业执照的统一规范管理。
(三)继续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不涉及前置审批和无需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的,都可以通过市场监管委的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自主申报,实现“我的名称我做主”。
二、完善信息公示、风险分类、随机联查、结果告知、联合惩戒“五环相扣”链条式监管体系,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公平诚信、开放包容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公示全覆盖,为企业编制“信用名片”。
(五)以企业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并推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制度,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对企业做出“信用评价”。
(六)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机制,逐步实现联合检查项目替代日常监管项目,展双随机抽查,防范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
(七)通过现场告知、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告知检查结果,引导企业家诚信经营。
(八)建立以“信用记录”为核心,以联合监管系统为依托的联合惩戒与联合激励机制。加强信用激励约束,点亮企业经营的“红绿灯”。
三、深入推进“质量立市”战略实施,重点实施“三大行动”,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质量为帅、高位引领的质量供给环境
(九)制定实施“天津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质量立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质量攻关活动,评选第三届“天津质量奖”,激励企业家不断追求卓越。
(十)制定实施“促进天津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品牌发展顶层设计,开发天津品牌指数,组织企业、园区参加中国品牌促进会开展的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深入推动品牌创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
(十一)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实施“标准化 ”行动计划,推广京津冀标准化合作“3 X”模式,探索开展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发展壮大团体标准,深入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制定并实施《天津市标准化资助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抢占标准制高点,赢得发展主动权。
四、搭建质检院服务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针对性服务等,推进职能向深度广度发展,切实解决企业家难题,多方位为企业家创业发展提供高质量、高营养的生存环境。(通讯员 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