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发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
高血压、肩周炎等,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治疗;肺炎、卵巢囊肿、急性心肌梗死等,可在各二级综合医院治疗。2018年1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参考),开出“菜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根据目录,全疆二级综合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包括603种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一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包括81种常见病。目录将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调整和增补。
“这次发布的诊疗病种目录为参考所用,目前划分了二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病种,可以让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划分的诊疗病种范围细致梳理,对超范围收治的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疏散。同时,自查诊疗能力是否还有欠缺,对尚不具备收治条件的,要有针对性的加大人才培养和专科能力建设。”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刘向介绍,由于三级综合医院诊疗病种繁杂且种类多,因此没有列入此次参考目录中。
据刘向介绍,通过目录指导,将进一步强化三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对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作用,逐步分流慢性病患者,提高运行效率。而二级综合医院也能根据目录评估自身诊疗服务水平,规范开展相应的诊疗服务。
据悉,在诊疗病种目录执行后期,有关部门将制定后续政策,通过改变医保报销比例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政策落地。(晁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