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寒潮席卷全国,春城昆明也进入了“冻人”季节,到了夜里局部地区气温甚至接近零度,这让一些流浪乞讨人员的处境变得愈发艰难。对此,省民政厅在去年10月下旬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去年11月3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通力协作,对主要城区、街道、商业区、繁华地段、公园、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危房、立交桥、涵洞桥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聚集的地方开展重点巡查,保障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温暖过冬。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各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流浪乞讨人员都是现场救助,对特殊人员实施劝导、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根据自愿受助原则,对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救助,为其提供衣服、棉被、避寒物资、食品、饮用水、药品。
据省民政厅初步统计,去年11月3日至12月5日,全省出动工作人员3426人次、车辆1375台次,共救助2663人次(成年人2477人次、未成年人186人次)、救治危重病流浪乞讨人员37人次,接护送53人次安全返乡,发放衣物325套、鞋袜519双、毛毯棉被103床、食品975盒、饮水1527瓶。(记者 左超)